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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审批办法
------------------时间:2005年12月15日9:28 |
| 来源: 作者:admin |
| 建设用地审批办法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1、 居住用地70年 2、 工业用地50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应提交下列资料(用地单位提供): 1、 建设用地预申请6份 2、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份 3、 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6份 4、 项目批复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份 6、 勘察定界成果报告书6份 7、 人均耕地证明6份 8、 评估报告6份 9、 企业营业执照6份 10、法人身份证明6份 11、企业资信证明6份 1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份 13、用地涉及水利、环保、交通、供电、消防、邮电等部门意见书6份 (三)国土部门应提交以下材料 1、土地权属证明6份 2、征用土地面积表6份 3、安置情况汇总表6份 4、土地利用现状图6份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份 6、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6份 7、地籍分幅图6份 8、补充耕地占补图6份 9、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6份 10、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6份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表6份 12、补充耕地协议6份 1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6份 14、农用地转用方案6份 15、补充耕地方案6份 16、征用土地方案6份 17、供地方案6份 18、国有土地出让合同6份 19、出让呈报表6份 20、征地协议书 (四)、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1、行政征(拨)用地审批程序: (1)、用地单位报送材料,提出用地申请 (2)建设用地股接受审批材料 (3)建设用地股会同有关单位办理踏勘、测量、征地、收费等工作 (4)建设用地股审核 (5)局领导审核 (6)送县政府审核 (7)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审批 (8)建设用地股备案 (9)用地单位到建设用地股领取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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